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动物检疫须知之检疫类型和基本条件

日期:2024-01-11  作者: 行业资讯 点击数:1

  当时,我国将动物检疫分为产地检疫、屠宰检疫两种。产地检疫指对出售或许运送的动物、动物产品要求经地点地县级动物卫生监督组织的官方兽医检疫合格,获得《动物检疫合格证明》后,方可脱离产地;屠宰检疫指对进场(屠宰场)的动物产品,经当地动物卫生监督组织派驻屠宰场的官方兽医检疫合格(我区牛、羊应由官方兽医巡监和抽检合格),获得《动物检疫合格证明》,加施检疫标志,方可进场。1.待宰动物应当附有《动物检疫合格证明》,并佩带有农业乡村部规则的畜禽标识;《动物防疫法》第七十五条规则,不按规则处置染疫动物及其排泄物、染疫动物产品、病死或许死因不明动物尸身的,由动物卫生监督组织责令无害化处理,所需费用由违反法律规则的行为人承当,能够处三千元以下罚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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